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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公安部第48号通告颁布的《使用互联网协议的监控摄像头设备国家技术标准》(QCVN 11:2026/BCA)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,取代信息与通信部2021年旧版标准,成为在越市场生产、进口及流通联网监控摄像头(IP摄像头)的技术依据。
核心变化
新规基本沿用旧标核心安全要求(强密码、漏洞管理、固件更新、用户数据保护及故障恢复能力等),仅作微调。主要变化是引入基于产品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机制:
| 风险等级 | 合规路径 |
|---|---|
| 中等风险 | 凭获认可实验室检测报告,企业可自我评估合规声明 |
| 高风险 | 须由监管机构指定机构认证后方可上市 |
具体适用目录待公安部后续公布。
正文完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