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严控中国过境货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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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工贸部近日正式发布《2026年第43号合并文件》(43/VBHN-BCT),明确属于越南禁止出口、暂停出口、禁止进口或暂停进口范围内的商品,一律不得通过越南领土进行过境运输。在监管方面,越南海关将对过境货物实施全流程监管。从货物进入越南境内开始,到最终离境为止,均须接受海关监督。货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岸和路线运输,出境货物数量必须与入境数量一致,并保持原包装、原封签、原货态,不得擅自拆分、调换或加工。若运输或仓储过程中发生货物破损、倾倒、丢失等异常情况,货主及承运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事发地海关报告,由海关现场核实并出具记录文件,作为后续处理依据。此外,新规还明确了货物在越南境内的停留期限。一般情况下,过境货物自完成入境海关手续之日起,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停留时间,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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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uenan
版权声明:本站原创文章,由 yuenan 于2026-06-13发表,共计375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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